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县级疫情防控指挥系统服务采购公开比选项目 (项目编号:FJZT-2023-10346 ),比选人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县级疫情防控指挥系统服务采购公开比选项目。预算金额1010000.00 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整合疫情防控涉及的相关部门及辖区镇级现有已建信息化系统,实现疫情防控数据资源整合,依托于平台的数据共享交换服务能力完成与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系统的互联互通,推行疫情防控联动处理的管理模式,形成覆盖全面、管理规范、流转畅通、保障有利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
1.2.2本次项目采购的规模、业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业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地点 |
1 | 不涉及 | 县级疫情防控指挥系统服务 | 1项 | 比选人指定地点 |
①★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②★服务进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③★保修期:自终验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12个月。 ④本项目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⑤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1个。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1010000.00 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0日12时00分至2023年4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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