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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威远)2023年塔类外市电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03-08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威远)2023年塔类外市电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参选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威远)2023年塔类外市电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DXCG-SCTT-NJ-2023020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合同有效期内内江市威远县新建、改造(含转改直非标)、维护整治所需的外市电设计施工服务。预估不含税金额为160.00万元,适用增值税率9%,含税金额为174.40万元。本次采购规模为预估,具体结算以实际下单为准。

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9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在模块基准价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最高应答限价为报价折扣(ON)100%,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合同有效期内内江市威远县新建、改造(含转改直非标)、维护整治所需的外市电设计施工服务。

2.2计划工期: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2.3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或合同份额用完止(以先到条件为准)。

2.3实施地点: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和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若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双方均提供且满足上述要求。

3.2企业资质: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3)条资质要求,允许联合体参加应答。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本身须满足(1)和(3)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要求具备以下三项资质之一)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2)设计资质要求(要求具备以下三项资质之一)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参选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3三类安管人员资质(若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至少配置1名项目经理,需同时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3)至少配置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及2022年7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参选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原件备查;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参选人无法出具本项目要求的社保证明或各级政府政策允许可以不缴、晚缴的情况,须出具相应的说明并附证明材料。

②资质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参选人一致),原件备查。

③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参选人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

3.4财务状况: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和2021年营业收入平均值300万元及以上,2021年净资产300万元及以上。若参选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公司成立时间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

注:(1)若参选人为联合体,仅审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审查扫描件,原件备查。

(2)若截至参选截止时间时,参选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以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审查扫描件,原件备查。

(3)若截至参选截止时间时,参选人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则以近一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

3.5 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2020年01月0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累计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

注:(1)类似业绩范围:外市电或其他送电、变电、配电类工程;

(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每个合同项下必须提供至少一张发票(框架合同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若应答人为联合体,仅审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联合体适用)。

(6)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6 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7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分公司同类产品【施工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2018年1月1日至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A.重大质量问题指: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B.重大安全问题:发生《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一般及以上的事故。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修订版)》约定的情形,以执行完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参选文件一并提交比选人;

(3)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本次参选活动、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需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次参选、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参与参选的,须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具体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比选项目的相应能力;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09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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