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3年室分交转直模块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3年室分交转直模块采购项目
1.2 采购项目编号:dxzb-06-2023-B0331
1.3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4 采购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预估含税金额196.94万元。本次采购货物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产品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基准含税单价(元) | 预估采购金额(含税,万元) |
交流转直流设备_220V/-48V 0.5KW | 个 | 104 | 625 | 6.50 |
交流转直流设备_220V/-48V 1.0KW | 个 | 1704 | 950 | 161.88 |
交流转直流设备_220V/-48V 1.5KW | 个 | 160 | 1035 | 16.56 |
交流转直流设备_220V/-48V 3.0KW | 个 | 80 | 1500 | 12.00 |
合计 | 2048 | - | 196.94 |
1.7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 ;标段二: / ;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二家,中选份额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综合排名 | 中选份额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拟分配区域 |
第一名 | 60% | 118.164 | 两江、南岸、合川、涪陵、万州 |
第二名 | 40% | 78.776 | 渝中、永川、奉节、黔江 |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100.00%,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章“1.6 采购项目概况”。
2.2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日期:所有合同设备将以[多]批发货。
普通项目:物资由卖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包装并于收到买方或买方委托单位发出要货订单通知之日起[14]日内完成买方或采购方指定地点的[到货];
紧急项目:物资由卖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包装并于收到买方或买方委托单位发出要货订单通知之日起[9]日内完成买方或采购方指定地点的[到货];(紧急到货需求不得高于合同总额30%)。
(2)交货方式:物资由卖方负责包装并送至买方或采购方指定地点。
2.3质保期:卖方所提供的合同物资的质保期为[24个月],从运营商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2.5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提供2019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的,经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对拟参选产品(交流转直流设备220V/-48V 3KW)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须完整涵盖“附表 交转直模块测试指标一览表”中的检测内容,且结论合格;检验报告中须体现检测机构联系方式,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参选人提供检验报告中的联系方式对检验报告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采购人保留对检验报告真实性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对提供虚假检验报告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注:提供符合上述要求清晰、有效检验报告扫描件(检验报告中须有检测机构联系方式)。
3.3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划分依据)类似产品(如:整流模块AC/DC、交转直模块等)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其中须具备一例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
注:1)提供清晰、有效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能体现合同标的物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但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4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参选,须为拟参选产品制造商。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3.5参选主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电源-交直流配电设备-直流配电设备-直流配电设备】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尚在管控期内的企业。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7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8样品:提供拟参选产品(输出功率3000W交转直电源模块)样品一台。
3.9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参选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应答资格,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并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管理范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7日17时00分至2023年3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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