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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中国联通电信卡入围与年审年度资格审核公告

   日期:2020-02-13    
2020-2021年度中国联通电信卡入围与年审资格进行公告,采购人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入围与年审资格申请。
1.入围与年审范围
1.1 2020-2021年度中国联通电信卡入围与年审资格包含电信智能卡和有价电信卡两大类。
1.2有效期限
自入围与年审资格审核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下一次入围与年审资格审核期间该资格不受影响)。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总体要求
2.1.1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投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7号令)等相关文件的法规要求。
2.1.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1.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入围与年审资格审核时,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主动告知。有该种关系的两家及以上的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入围与年审资格审核的只能优选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中一家单位参加投标。选择方法为:若均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选择两家之中注册资金较大者。
6)被列入中国联通及联通华盛供应商黑名单的。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入围与年审资格审核。 
2.1.5本项目不接受第三方代理商参加入围与年审资格审核。 
2.1.6本项目不接受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两个供应商共用同一生产场地。 
2.1.7申请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1.8申请人必须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且审计报告必须包含审计报告意见页与财务报表。如出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负,资产负债率高于1的情况,则须提供经营活动资信优良的公司(或金融商业机构)担保。 
2.2电信智能卡
本次入围与年审对潜在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电信智能卡生产供应商均可参与。电信智能卡资质审核分如下两种情况进行:
1)2018-2019年度已成为联通智能卡的入围与年审供应商,参与年度资质审核,须满足基本要求2.1.1-2.1.8和2.2.1-2.2.8。
2)2018-2019年度未成为联通智能卡的入围与年审供应商,参与入围与年审资质审核,除须满足基本要求2.1.1-2.1.8和2.2.1-2.2.7,尚须取得由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在对申请入围与年审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以后,向申请入围与年审供应商发布符合安全管理、质量认证和供应能力的通知书。
电信智能卡入围与年审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2.2.1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
2.2.2在国内有实际的生产场地,且个人化(包括IMSI、K、OPC等个性化数据、秘钥写入)环节须保证在上述生产场地自主生产,不得外协。
2.2.3具备在有效期内的SAS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集成电路卡注册证书。
2.2.4具备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5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IC卡(带触点)。
2.2.6 如有其他资质证书,可作为参考,一并提供。
2.2.7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安全管理综合评价等级通知书,且评价等级为B级以上(含B级)。
2.2.8入围与年审供应商可根据中国联通-发布的智能卡测试公告要求,开展相应的测试工作,通过者可成为对应卡产品的测试合格供应商,满足对应卡品日产能要求的测试合格供应商有资格参与中国联通2020-2021年度对应智能卡的采购工作;对于已参与过对应卡品测试,且卡产品未进行升级更新的,根据提交的测试通过证明(对应类别产品的测试结果通知书、备案确认函或相关等效文件),确定各卡产品对应的测试合格供应商,满足对应卡品日产能要求的测试合格供应商有资格参与中国联通2020-2021年度对应智能卡的采购工作。
2.3有价电信卡
本次入围与年审对潜在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有价电信卡生产供应商均可参与。有价电信卡资质审核分如下两种情况进行:
1)2018-2019年度已成为联通对应类别的有价电信卡入围与年审供应商,参与年度资质审核,须满足基本要求2.1.1-2.1.8和2.3.1-2.3.5。
2)2018-2019年度未成为联通对应类别的有价电信卡入围与年审供应商,除须满足基本要求2.1.1-2.1.8和2.3.1-2.3.4,尚须取得由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在对申请入围与年审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以后,向申请入围与年审供应商发布符合安全管理、质量认证和供应能力的通知书。
有价电信卡入围与年审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2.3.1注册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含)以上。
2.3.2在国内有实际的生产场地,且数据印制(含)之后的生产环节须保证在上述生产场地自主生产,不得外协。
2.3.3具备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4如有其他资质证书,可作为参考,一并提供。
2.3.5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安全管理综合评价等级通知书且评价等级为B级以上(含B级)。
2.3.6入围与年审供应商可根据中国联通发布的有价电信卡测试公告要求,开展相应的测试工作,通过者可成为对应卡产品的测试合格供应商,满足对应卡品日产能要求的测试合格供应商有资格参与中国联通2020-2021年度对应有价电信卡的采购工作;对于已参与过对应卡品测试,且卡产品未进行升级更新的,根据相关证明,确定各卡产品对应的测试合格供应商,满足对应卡品日产能要求的测试合格供应商有资格参与中国联通2020-2021年度对应有价电信卡的采购工作。
3.入围与年审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入围与年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通过入围与年审资格审查且通过产品检验的申请人在有效期内均可以参投本集中入围与年审资格审核框架下的采购项目。
申请人在成为中国联通电信卡入围与年审供应商后,如出现生产供应、产品质量、数据安全管理及服务支撑等问题,将依据《中国联通电信卡产品质量处罚管理规定》、《中国联通内部商城电信智能卡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中国联通电信卡供应商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采购协议条款,在出现取消入围与年审资格或停产情况时,将取消其入围与年审资格或执行停产处罚。
4.入围与年审文件的递交
4.1入围与年审文件递交时间分两种:
1)2018-2019年度已入围与年审供应商,在2020年2月28日1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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