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高新营维中心员工餐厅外包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高新营维中心员工餐厅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2-13369),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高新营维中心员工餐厅外包服务项目。提供早、中、晚三餐,含食堂管理,原材料提供,菜品加工等,员工约200人,员工支付部分按照固定结算标准(早餐2.5元/人、午餐7元/人)执行,预估就餐补助规模514080元(含税)。服务期限1年。
本次比选的主要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主要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地点 |
1 | 餐饮服务 |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高新营维中心员工餐厅外包服务项目。按照西安电信高新营维中心员工餐厅需求,提供员工工作餐服务,包括早、午、晚工作餐等。 | 1年 | 西安市 |
注: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不要求报价。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行业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 食堂或餐厅承包类似项目 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页面,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复印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或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4人的服务团队(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人员要求,同时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健康证等证明材料)。
2.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承诺。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2 年 11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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