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八松乡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改造项目(龚庄村、魏寨村、岔路村)招标公告
康乐县八松乡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改造项目(龚庄村、魏寨村、岔路村),已由康发改发【2021】243号、康农发【2021】243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康乐县八松乡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改造项目(龚庄村、魏寨村、岔路村)
2.建设单位:康乐县八松乡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康乐县八松乡龚庄村、魏寨村、岔路村
4.资金来源:康乐县2021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5.估算投资:总投资672.81万元
6.建设规模:1、龚庄村∶墙面维修1为8850.51m²,墙面维修2为853.06 m²,屋面维修1为2400.00m²青砖挡墙 159.00m,青砖围墙 8.00m,拆出旧围墙8.00m,安装围栏(h=0.65m)565.00m,安装围栏(h=0.85m)230.00m,拆除旧砖墙8.00m,新建围墙 84.60m,钢筋混凝土圈梁84.60m,围墙加高225.00 m²,路面硬化1330.00 m²,残垣断壁拆除 230.00m,垃圾外运 3680.00m²,浆砌石挡墙488.90m³;
2、魏寨村∶墙面维修1为5629.00m²,墙面维修2为1350.00m²,屋面维修1为1440.00 m²,安装围栏(h=0.65m)580.00m,新建围墙15.00m,新建铁艺大门1座,路面硬化 588.00 m²,残垣断壁拆除 120.00m,垃圾外运 2150.00m³,浆砌石挡墙 414.51m³,新做排水边沟 545.00m,排水渠入户盖板103.00m,拆除旧盖板及路面 185.00m,路基维修(浆砌石挡墙 500m³,土方回填 500m³),新建板涵 1 座;
3、岔路村∶墙面维修1为6746.00 m²,墙面维修2为2659 m²,墙面维修4为10150.00 m²,屋面维修1为1726.00 m²,屋面维修2为 345.00 m²,新建围墙11.00m,拆出旧围墙11.00m,硬化路面 600.00 m²,新建排水边沟1000.00m,道路修补 500 m²。(具体详见实施方案)
7.计划总工期: 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0月01日-2021年 10 月 30 日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9.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造价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5、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6、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09月01日18:00时至2021年09 月06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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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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