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2021年空调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2108C4D0126-HGB090)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2021年空调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2108C4D0126-HGB090)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1.3采购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2021年空调维修采购项目,采购1P、 1.5P、2P、3P、5P五种型号的基站空调维修。预算金额42.3万元(不含税)。本次采购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详见比选公告附件:采购清单及限价。本项目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总部如另有要求,按总部要求执行);项目实施地点:咸宁市。1.6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划分采购包1.7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 2 家,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综合排名 | 中选份额 | 实施地域 |
第一名 | 60% | 咸安、通城、崇阳 |
第二名 | 40% | 赤壁、嘉鱼、通山 |
合计 | 100% | / |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比选公告附件:采购清单及限价。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采购1P、1.5P、2P、3P、5P五种型号的基站空调维修。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总部如另有要求,按总部要求执行)。2.3服务地点:咸宁市。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要求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3.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3.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3.1.3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1.4参选人应满足本项目质保期为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3.1.5参选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维保人员不得少于4人,维保人员需具备电工证或制冷与空调作业证。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3.1.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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