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河南公司2019-2020年微分布设备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京信通信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微分布-毫瓦级设备控制单元1600元/台(不含增值税),扩展单元800元/台(不含增值税),远端单元2000元/台(不含增值税);微分布-瓦级设备控制单元3690元/台(不含增值税),远端单元5494元/台(不含增值税);微分布-大功率设备12798元/台(不含增值税);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交货期:收到订单之后10日之内提供50%的订货设备,15日之内提供全部订货设备;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19年8月1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京信通信系统(中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微分布-毫瓦级设备控制单元1560元/台(不含增值税),扩展单元780元/台(不含增值税),远端单元1950元/台(不含增值税);微分布-瓦级设备控制单元3600元/台(不含增值税),远端单元5360元/台(不含增值税);微分布-大功率设备12324元/台(不含增值税);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交货期:收到订单之后10日之内提供50%的订货设备,15日之内提供全部订货设备;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19年8月1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排名第2;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北京鑫昇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微分布-毫瓦级设备控制单元1580元/台(不含增值税),扩展单元790元/台(不含增值税),远端单元1975元/台(不含增值税);微分布-瓦级设备控制单元3645元/台(不含增值税),远端单元5427元/台(不含增值税);微分布-大功率设备12640元/台(不含增值税);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交货期:收到订单之后10日之内提供50%的订货设备,15日之内提供全部订货设备;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19年8月1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鑫昇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3;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4. 第四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赛尔通信服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微分布-毫瓦级设备控制单元1640元/台(不含增值税),扩展单元820元/台(不含增值税),远端单元2050元/台(不含增值税);微分布-瓦级设备控制单元3780元/台(不含增值税),远端单元5628元/台(不含增值税);微分布-大功率设备13114元/台(不含增值税);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交货期:收到订单之后10日之内提供50%的订货设备,15日之内提供全部订货设备;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19年8月1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赛尔通信服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4;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期: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19日,共4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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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
附件: 微分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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