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DGD2021- 001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SZWDGD2021-001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授权主体: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实施机构: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预算金额:1500万元
采购需求:为了加强光明区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光明区社会福利设施数量少、设施不健全、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加强和规范光明区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困难群体集中供养条件和标准,光明区投资建设了光明社会福利院。
同时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切实提高福利院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PPP模式实施。
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公园路与华夏路交界处。
2.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4000m2,建筑楼高15层地下1层,高度49.5m,面积19044.82m2,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交由社会资本方进行运营维护。社会资本负责设备设施购置、安装以及必要的装修改造,并负责后续运营。光明社会福利院拟配置养老床位、残疾人托养床位,共计410张。
3.项目投资:本项目主体工程(含基本装修)等存量项目投资9537万元,装修改造、设备购置及后续运营等PPP总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
4.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实施,即在项目合作期内,由中标社会资本方独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改建、运营等任务;政府方按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概算投资9537万元)的内容和标准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给项目公司进行改建、运营维护;此后,所有相关工作和费用都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公司可进行针对性的装修优化,负责医疗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施购置安装,并负责后续运营。本项目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以及光明社会福利院名称权,项目运营相关数据及资料、信息系统、研发成果等,在整个合作期内始终归属政府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购买的医疗设备由项目公司自行处置,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第三方机构评估价值由政府或下任运营单位购买;除上述医疗设备外,本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全部相关设施设备在合作期满后应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5.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6.项目公司股权: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独立设立,中标社会资本占项目公司100%股权。
合同履行期限:20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第1项及第2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单一申请人或者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3日 至 2021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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