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2021年吉州区环保空气自动监测站用备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均可前来参加应答。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2021年吉州区环保空气自动监测站用备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GPDI-FZ-2021-04972)。
1.2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监测站用备电设备。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1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吉州区10个空气监测站用备电设备。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预算16万元(含税)。
2.3供货周期:收到采购人下达的任务订单之日起,15天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中选人。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履约金额达到合同金额100%止;如总部、省公司同类物资(或服务)采购合同生效,原合同自动终止。
2.6项目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3.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5.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2日14时00分至2021年06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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