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启动区临时供水及临时排涝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雄安新区启动区临时供水及临时排涝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参加响应。
1. 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启动区临时供水及临时排涝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1.2 比选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建设范围:
(1)临时供水工程:临时供水工程位于启动区及容城范围内,北至规划EA1 北侧(荣乌高速南侧规划林带),东至规划NA11 东侧,南至拟建保静导改北侧,西至规划NA8 东侧的现状新容大街。容城输水管线北至奥威东路,东至规划NA8 东侧的现状新容大街,南至规划EA1 北侧(荣乌高速南侧规划林带),西至规划N11 路。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临时供水管线16 条,供水管线管径DN200-DN600,管线总长度约36.2公里。总投资约3838.74万元,其中工程费约3297.29万元。
(2)临时排涝工程:工程范围为北至荣乌高速,南至白洋淀,东至NA11 规划路,西至NA8 规划路,占地面积约38km2。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排水沟、过路管涵、防护网等。总投资约4732.47万元,其中工程费约3744.8万元。
2.2监理范围:雄安新区启动区临时供水及临时排涝工程(具体与对应施工项目施工承包人工程施工范围一致)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修复、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3 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19日,2021年主汛期前具备供水、排涝功能,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
3. 响应人资格要求3.1 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组织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组织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组织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7)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按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8)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9)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响应人最低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响应人近5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签署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一项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名,且同时满足下列①②条件: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可以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中国雄安集团市政给(排)水类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本比选项目,即在参与本比选项目响应时该总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担任不超过两个中国雄安集团市政给(排)水类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已竣工验收但仍处于管护期或缺陷责任期的不视为在施建设项目,若同时兼任需取得项目业主许可证明。
(4)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响应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比选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响应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比选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响应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响应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响应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注册审批预计为3个工作日,请提前注册并充分考虑审批需要时间)
4.2文件下载:公告发布至2021年3月29日18:00。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澄清截止时间同文件下载时间。
5. 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9时30分,本项目仅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台。
5.2逾期在平台提交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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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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