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JL-01)
项目所在地区:华电集团相关单位,具体地址详见技术协议。
一、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财务信息化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南京华盾电力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财务共享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试点建设,目前正在开展推广建设工作,计划2021年5月份完成全面推广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共享服务平台设计方案,按照共享服务平台推广建设的目标及规划,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有效降低项目风险,控制建设经费,保证建设质量和进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JL-0101 | 财务信息化监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财务信息化监理服务】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投标人请提供2017到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之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近一年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书面承诺并盖章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所承揽项目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服务质量、安全事故(格式自拟)。
4.2017年以来,投标人至少有3个财务共享咨询服务(如监理服务等)或项目实施的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18 14:30到2020-08-2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18 14:30到2020-08-24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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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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