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能源公司智慧能源、节能降碳项目施工整改消缺工程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NWNY-CGZX-2026--7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网能源公司智慧能源、节能降碳项目施工整改消缺工程框架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具体以实际委托项目地点为准。
2.2项目概况:南网能源公司智慧能源、节能降碳项目施工整改消缺工程框架采购
标包1:中标单位将承接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智慧能源类项目(光伏项目)竣工整改消缺工作(具体范围以委托单或订单合同实际委托为准)。负责承接原总包单位拒绝履行或不响应的合同义务(经发函、约谈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合同详细约定),开展项目建设环节存在的问题(含未完成工作)整改消缺工作。
标包2: 中标单位将承接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节能降碳类项目(空调空压项目)竣工整改消缺工作(具体范围以委托单或订单合同实际委托为准)。负责承接原总包单位拒绝履行或不响应的合同义务(经发函、约谈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合同详细约定),开展项目建设环节存在的问题(含未完成工作)整改消缺工作。
南网能源公司智慧能源、节能降碳项目施工整改消缺工程框架采购,项目具体施工内容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整改消缺工作具体范围如下:
(1)负责原总包单位未完成的合同任务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间存在问题整改、消缺、原合同未完成的工作,购买材料、设备、拆除、更换零部件、系统调试、试验、委托第三方检测、委托并网手续办理、公司项目管理系统接入调试、增加“四可”功能、涉网试验、网络安全测试、档案归档移交等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竣工投产。
(2)整改消缺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人需要到项目现场进行勘察,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造价单位对原总包单位存在的施工整改消缺问题(含未完成工作)核对工程量及对应造价,签订整改消缺工程订单合同。承包人负责完成委托的整改、消缺任务,并通过公司的竣工验收,承包人对整改、消缺部分的质量、安全负责,履行竣工验收(整改、消缺部分)手续后执行相应质保期管理约定。
(3)承包人分配到项目后,在签订订单合同前,需要到项目现场进行勘察,如对第三方造价单位核对的工程量和造价有疑问应及时提出,由建设单位进行核实并答复。签订订单合同后原则上工程量及费用不予调整。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项目类型:工程类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日(日历日)。
2.7标的物清单:
序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 最高投标费率 | 最大中标数量 | 框架有效期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光伏标包 | 15000 | 100%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不收取 | / |
2 | 空调、空压标包 | 4400 | 100%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不收取 | |
3 | 合计 | 19400 | / | / | / | / | / |
备注 | 1.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 1)框架协议期内 承包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150%时,即终止框架协议。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承包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80%,可延长协议有效期限,最多延长一年。在延长期内,框架协议的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b.承包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c.本框架协议期满后(含a条款的延长期满),若新的框架采购结果未完成,可适当延长协议有效期限,最多延长半年。 3.暂列金额(如有):以实际委托项目为准。 | ||||||
报价及结算说明 | 1.报价方式:投标人按费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结算方式:以实际委托和产生费用为准进行结算,结算金额=∑经甲方聘请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定的结算金额×中标费率。 3.有效报价: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不高于100%且不低于成本价的为有效报价。 | ||||||
标的物描述 | 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包,每标包1名中标人,标包间可兼投不可兼中。 2.承包方式:按实际委托项目需求,采用采购施工总承包。 3.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要求质量目标: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要求设计方案:满足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要求质量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设备采购目标: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应确保满足合同及技术规范书(如有)的要求;确保供方资料按期提交;确保设备、材料准时到货。 4.现场踏勘(如有):甲方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并在订单通知约定期限内完成订单合同签订或者任务书(订单)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承接或未在订单通知约定期限内完成订单合同签订或者任务书(订单)接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同时提供由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2)投标人应未被纳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全网范围执行的供应商预警名单、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名单,同时应未被纳入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的黑名单库、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名单。 (3)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其中查询结果应是全国范围内的;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例如: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执业律师事务所等非市场主体,若有最新规定的应按照其规定),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投标时无需提供查询资料,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需就该情况进行特别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投标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
专用资格 |
一、资质要求 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本项目如下业绩(业绩类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类或技改类): 标包1:投标人具有装机容量1MWp以上(含本数)智慧能源类项目(光伏项目)业绩(接入电压不做限制) 标包2:投标人具有节能降碳类项目(空调空压项目)业绩。 1)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和其他证明文件。 ①若为专项合同,则至少应包含合同内容页、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页,以及对应的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 ②若为框架项目,则提供建设单位的项目订单或委托书或子合同,以及对应的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 2)对应项目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且附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验截图。 3)已完成业绩是指2023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的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业绩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在(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下载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7时00分00秒,通过提交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
4.4若规定时间内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开标最低要求,则视同本项目投标人数量不足。将按照招标人采购管理规定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具体请留意最新公告。
4.5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6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温馨提示:为了加强供应商管理和评价,投标人需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和南度度节能服务网(www.nandudu.com)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在南度度节能服务网报名相关的专业。
重要提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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