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分行智慧食堂及阳光饭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招标人)现就珠海分行智慧食堂及阳光饭堂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珠海分行智慧食堂及阳光饭堂项目(招标编号:A44H350M26105000/01;代理编号:07-08-04A-2026-D-F-E31721)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本次拟采购的智慧食堂设备包括人脸核销终端(桌面式)、人脸核销终端(壁挂式)、进销存入库秤、智能食品留样柜、智能晨检仪、智能留样仪等6类设备及维护服务。
采购有效期:采购有效期5年,首期供货期2年,供货期满前,根据对供应商的监督考核情况、内部审批情况及市场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与供应商续签协议,累计续签不超过3年。
中标人数量:招标人拟入围5家供应商,为珠海全市提供智慧食堂场景设备。供货期内,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招标人用户(含招标人及辖属机构)根据实际需要下订单和结算。供货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补入围机构,也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终止入围协议。供货期满前,招标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约,累计续约不超过3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各产品最高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任一产品单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照执行)(须提供《廉洁承诺书》,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须提供《廉洁承诺书》,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须提供《廉洁承诺书》)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提供《廉洁承诺书》,单位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名单和关联企业名单):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 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4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30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https://jc.abchina.com.cn(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采平台电子招采中心),以下简称“电子招采中心”。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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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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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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