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车辆固态储供氢技术研究及系统开发项目
轨道交通车辆地面固态储供氢系统储氢模块集成验证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车辆固态储供氢技术研究及系统开发项目轨道交通车辆地面固态储供氢系统储氢模块集成验证招标人为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项目聚焦轨道交通氢能车辆固态储供氢系统的测试验证,涵盖车载固态储供氢系统和地面固态储供氢系统全维度测试。其中车载固态储供氢系统需验证储氢量≥20kg、平均充氢速率≥1200g/min、释放氢速率≥150g/min 等核心指标,满足燃料电池用氢适配性要求;地面固态储供氢系统需验证储氢量≥200kg、固-固快速加注等核心指标。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测试需求分析、试验验证方案制定、测试试验实施及测试技术资料交付。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出具承诺函);
3.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上述网站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有缺漏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4 被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投标人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响应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承诺函);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或院校、科研机构等非企业法人的投标人,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须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要求)或提供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标注复印无效的,必须提供原件,电子资信证明除外);
3.6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应具有至少1个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项目内容等);
3.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 10 月 29 日至2026年11 月 3 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在(线上售标)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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