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施工便道的新建及拆除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施工便道的新建及拆除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地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 11 月 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6]-0921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施工便道的新建及拆除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16911.67元
最高限价:516911.67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YZB-[2026]-092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施工便道的新建及拆除工程项目 | 516911.67 | 516911.67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现状施工范围内拆除及新建施工便道在施工一阶段,预计工期约20天,包含利旧材料的存放及保管。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完成后,施工便道的拆除及施工范围内的原状恢复在施工二阶段,预计工期约10天。
5.2 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5.3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要求;
5.4 工 期: 30 日历天(一阶段 20 日历天,二阶段 10 日历天);
5.5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原三级资质视同满足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在投标企业注册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持有有效期内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供应商需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将通过上述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6 年10 月23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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