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0-1-11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山地光伏电站智能巡检系统设备及安装调试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规模:怒江市黄登大华桥水电厂山地光伏电站智能巡检系统设备及安装调试。
2.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光伏区及架空集电线路无人机巡检模块、视频巡检及安防模块、智能音柱统一通信模块、箱变全氟己酮自动气灭模块、逆变器灭火弹模块、中控室工业大屏模块、动环数据接入、消防数据接入、现有摄像头视频统一接入、Oncall数据接入、水新一体生产控制系统模块,徐提供上述所有模块的硬件设备与现场施工、安装调试、数据接入、系统对接等服务,需提供上述所有设备及配套服务的1年全额质保及升级服务。
2.6交货地点: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CMMI3级(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认证)及以上认证证书,以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2.2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电力设备供货或技术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上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关键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等,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如为代理商,应提供其作为供货方的代理销售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1月03日23时59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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