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连城新能源公司天子壁风电场主干道路及风机支路滑坡水毁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0-3-0007)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曲溪乡天子壁风电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连城新能源公司天子壁风电场主干道路及风机支路滑坡水毁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连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曲溪乡天子壁风电场
2.2 规 模:2026年9月天子壁风电场遭遇极端天气带来的持续性降雨冲刷道路,主干道路及风机支路发现大面积道路滑坡险情。
2.3 标段划分:标段包1:华能福建公司连城新能源公司天子壁风电场主干道路及风机支路滑坡水毁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2.4 服务地点: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曲溪乡天子壁风电场
2.5 计划工期/服务期/交货期:本工程拟定于2026年11月完成主干道路及风机支路滑坡水毁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具备开工条件,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需要对风电场道路已发生的所有滑坡点(包括并不限于已发现的道路大面积滑坡(属一级风险边坡)4处,小面积滑坡9处,边坡开裂7处)进行现场测量、勘察,出具勘察测量报告;编制施工初步设计方案(包含设计依据、多方案比选论证、推荐方案的路基加固、边坡支挡、截排水系统、施工图等详细设计,并根据推荐方案编制施工工程量清单、概算文件和技术规范,以及施工工艺、质量成本控制、施工安全监测要求等)以及后续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7 其 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主管部门颁发的全部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道路边坡或滑坡治理相关勘察设计业绩(包含合同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作范围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10-19 09:00:00起至2026-10-26 23:59: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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