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制氮机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0-2-093)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制氮机维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制氮机维修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新庄煤矿;
2.5 服 务 期: 60天,甲方通知之日起;
2.6 招标范围: 维修好一台DMJ-1500/1.0制氮机。提供矿用氧气传感器1台、气动控制阀2台、矿用电磁阀10台、氮气膜组件16件、三合一分子筛500kg,并配套提供对应维修更换所需的密封件、连接管路等辅助耗材,承担本次制氮机维修的拆卸、安装、调试全过程现场作业服务,确保设备维修完成后各项运行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及煤矿安全相关标准。所有采购配件必须符合对应国家行业安全标准与原厂产品技术参数,具备完整的煤矿安全标识及产品合格证明材料,满足矿井设备入井安装使用要求。本次维修作业全过程须严格遵守新庄煤矿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前办理相关入井作业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具备对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全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矿用井下移动式膜分离制氮机设备相关供货或维修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29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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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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