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延式胶膜机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海淀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压延式胶膜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0730-2611010625/01)招标人为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压延式胶膜机(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压延式胶膜机。
2.2 设备名称:压延式胶膜机。
2.3 数量:1套。
2.4 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规格:
胶膜设备由离型纸发送装置(上下共3套)、接纸平台、树脂挡板装置、压延制膜装置、冷却装置、离型纸卷曲装置(1套)、X射线测厚装置(胶膜面密度检测)、载体发送装置、PE膜发送装置、加热板、载体热复合装置(2组)、牵引装置(1组)、耳料废边裁切与卷曲、成品收卷装置(双收卷)、自动裁切装置、电器控制部分、储气罐等组成。设备主要用于发泡胶及其他类型胶膜类产品的制膜。
关键技术指标:
(1)压延辊:面宽度≥1000mm,直径≥380mm;
(2)压延辊间隙控制及调整:间隙传感器控制伺服电机驱动,数字显示0.001mm;
(3)成膜:最小厚度不大于0.05mm,最大厚度不小于3mm,厚度可调;
(4)成型温度:范围不小于40℃~110℃,温度可调;压辊设计温度:室温~150℃;
(5)由上下离型纸发送装置(3套)、接纸平台、压延制膜装置、离型纸卷曲装置、PE膜发送装置、载体发送装置、加热板、载体热复合装置(2套)、冷却装置(冷板、冷却辊)、牵引装置2套(含1套PE膜复合装置)、耳料废边裁剪与卷曲装置、成品收卷装置(双收卷)设备机架机构、电控系统等组成。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
2.6 交货地点:用户现场(北京)。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取得的登记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证书载明的种类和范围应覆盖本项目投标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若投标设备已按规定完成辐射豁免备案,则可不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设备对应的豁免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需包含(1)资产负债表(2)现金流量表(3)利润表(4)会计附注或审计报告正文。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主要报表。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需包含(1)资产负债表(2)现金流量表(3)利润表。
3.3 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的,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现场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未列入信用中国(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①信用中国和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现场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现场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须提供投标人授权代表开标前4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获取参与流程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