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就中心业务宣传制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参照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中心业务宣传制作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30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GC26G5363
2.项目名称:中心业务宣传制作服务项目采购
3.项目预算:31.37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31.37万元(采购包一:9.37万元;采购包二:22万元)
4.采购需求:采购包一(中心业务宣传(图文类)制作服务):主要包含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知识产权图谱制作、预审典型案例设计制作、生物医药海外专利布局指引设计制作、中心服务产品册制作和微信宣传长图等。采购包二(中心业务宣传(视频类)制作服务):主要包含中心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业务宣传视频制作和江苏知识产权数智创新赋能中心等宣传片制作。具体内容详见文件第四章。
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但兼投不兼中,按照采购包1至采购包2的正顺序进行评标。如供应商在采购包一中成交,依旧参与采购包二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采购包二的成交供应商。
5.合同履行期限:按照中心的要求合理安排进度,及时完成中心业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平台采购确认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未满六个月若无上述证明材料的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9日17:00到2026年10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获取参与流程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