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027-2028年盐酸、液碱、次氯酸钠框架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0-3-129)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027-2028年盐酸、液碱、次氯酸钠框架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
2.2 规 模:华能东方电厂总装机容量1400MW,分二期建设完成,为国产4×350MW机组。
2.3 标段划分: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027-2028年盐酸、液碱、次氯酸钠框架物资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浙江省
2.5 交 货 期: 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框架协议,据实结算)
2.6 招标范围:
物料编码 | 名 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单 位 | |
1 | 100046495 | 盐 酸 | 液体;HCL含量≥31%且Fe≤0.002% | 500 | 吨 |
2 | 101740595 | 高纯液体氢氧化钠 | 液体;NaOH含量≥30%且碳酸钠≤0.04% | 500 | 吨 |
3 | 101281612 | 次氯酸钠 | 液体;有效氯(以CL计)含量≥10% | 2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工业盐酸或液碱的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23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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