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3/26-QT-001)
一、招标条件
宁夏华电苏银产业园国家级零碳园区绿电直连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宁夏银川苏银产业园及周边区域。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苏银产业园国家级零碳园区绿电直连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电源侧选取园区周边新能源用地,建设装机规模不低于200MW的新能源项目,作为绿电直连主力电源;配网侧建设绿电直连专用线路、变电站及配套新型储能设施,保障绿电输送的稳定性、安全性与经济性。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且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0天内完成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实施方案及可研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专用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评价证书(综合资信甲级或电力专业资信甲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10.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须在此时间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类业绩:①承担过2项及以上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方案咨询研究、规划方案或申报方案编制业绩,或2项及以上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咨询、规划方案或申报方案编制业绩;②承担过2项及以上单个项目装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新能源项目规划咨询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③承担过1项及以上配电网项目规划方案或可研技术服务业绩。
所有业绩均须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相关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可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10-14 17:16到2026-10-21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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