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黄台电厂旋转设施振动监测设备外协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0-2-001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黄台电厂旋转设施振动监测设备外协制作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2.2 规 模:为提升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旋转设施(风机、电机、泵类等)的振动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能力,需外协制作7套旋转设施振动监测仪表及3套振动监测分析平台。
2.3 标段划分:标段包1:华能山东分公司黄台电厂旋转设施振动监测设备外协制作服务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1888号。
2.5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60天内完成现场调试、性能试验及验收。
2.6 招标范围:根据电厂制作要求外协加工制作7套旋转设施振动监测仪表,3套振动监测分析平台,包括:(1)7套旋转设施振动监测设备(由多通道同步采集板卡、键相信号自适应处理组件、振动信号硬件积分与调理组件、嵌入式主控与边缘计算单元、工业级双频无线传输模块、宽温电源管理与充放电组件、IP65级工业防护金属外壳、前面板接口与状态指示组件、宽温工业级锂电池组、三轴ICP型加速度传感器探头、传感器专用低噪声屏蔽线缆、非接触式键相传感器探头、键相传感器可调安装支架、设备主控与存储单元、工业级高亮触控显示模组、三防防护外壳、大容量长续航电池组件等组件构成);(2) 3套振动监测分析平台(包含服务器硬件、平台软件授权、数据接入与分析服务、系统部署及技术培训)。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旋转设施振动测试仪表设备供货或制作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10-13 09:00:00起至2026-10-20 23:59: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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