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食堂用工购买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食堂用工购买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阳光名家办公楼2楼右侧)或邮箱hxzxjl@126.com(恒信咨询吉林首字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 年 10 月 20日 09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X-ZB-2026-78
2、项目名称: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食堂用工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
5、服务需求: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食堂用工购买服务项目(二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实际签订为准)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
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关于环境和食品卫生要求的标准及服务需求相关质量标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或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6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
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阳光名家办公楼2楼右侧)
3.方式:(1)现场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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