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2027-2029年四台机组及公用系统维护检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9-3-00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2027-2029年四台机组及公用系统维护检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日常巡检,维护消缺,设备定检,日常保养,设备文明生产治理,磨煤机定检,全厂起重设备维护及年检,临停临修,事故抢修,D级检修,公用系统检修(标准项)等工作。
设备包括以下:
1、4台机组主厂房所属汽机、锅炉、电气、热控、热网首站、钢结构等所辖设备及系统。
2、外围生产区域包括全厂输煤系统、脱硫、脱硝、化学水、循环水、工业废水系统、含煤含油废水系统、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系统、废水零排放系统、综合水泵房、相关水罐等附属设施、尿素区、油区、加药间、厂区供热系统、生活变压器、生活水箱等生产设备及系统,燃料系统采样、制样、燃料智能化系统,消防水泵房(综合水泵房)相关设备,螺旋卸船机及抓斗卸船机,全厂起重设备及烟囱电梯,地埋管道及阀门,厂内光伏设备,生产通讯系统,厂区近海浮沫清理,工业供汽设备,配合物资库房管理,负责检修部办公场所卫生保洁。
维护周期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招标方根据投标方对本项目维护服务情况,每半年对投标方进行一次评价,以评分结果作为投标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的依据。两次评价得分均在850分以下,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设备(系统)检修维护业绩至少2项,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9-28 09:00:00起至2026-10-12 23:59: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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