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9940160

【华能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华能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相关专题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9-28    
 获取参与流程

 


华能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华能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相关专题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9-3-44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华能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相关专题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

2.2 规    模:见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华能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华能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相关专题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

2.5 服 务 期: 承包人应按下列节点完成各专题成果的编制与报送:1.合同签订7日历天内完成宏观选址报告复核与成果移交;2.合同签订15日历天内完成1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及用地预审申报材料报送;3.合同签订15日历天内完成1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备案申请报送;4.合同签订30日历天内完成1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投资机会及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5.合同签订40日历天内完成1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全部报送。承包人不得以资料消化、现场熟悉、属地协调等理由主张工期顺延。发包人已提供的基础资料视为承包人在投标阶段已充分评估。因承包人成果质量导致的退回、补正时间不予顺延。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工期顺延,承包人须报发包人同意后执行。发包人按约定的节点分别考核报送节点与成果取得节点,每逾期一日,承包人按该专题合同价款的0.5‰支付违约金,单项累计不超过该专题价款的10%。约定的任一成果文件逾期超过15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剩余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逾期超过30日历天或累计两项成果逾期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6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取得项目核准一切必须的专题工作。具体服务包括:宏观选址报告、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选址报告及用地预审意见书、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及备案、核准申请报告及批复等为获取项目核准服务所需的所有相关专题标段,以满足获取项目核准条件需要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意见,且满足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核准的有关要求为准。

风险告知:因国家或华能集团开发政策变化、行政审批机关等政府机构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本项目合同无法执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发包人为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发包人应按承包人已完成的符合本项目合同要求的工作量向承包人支付相应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2.1.1投标人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2.1.2投标人勘察资质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1项100MW及以上陆上风电项目的可研或设计业绩(包含合同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作范围页,单独升压站或送出工程为无效业绩),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09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为您推荐: 招 招标 电 项目 公 公司
 
更多>为您推荐

华能集团
最新公告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7022225号-1
中招华信(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89940160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20545
本网站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电力集采招标网
版权所有©中招华信(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C A办理 投标管家
温馨提示:
CA办理和投标管家下载 : 请办理正式会员,会员权限开通后按流程办理并下载
 办理正式会员协议下载
咨询热线:
13611390867
010-89940160
在线客服:
客服
微信客服:
邮箱:
kefu@dljczb.com
fabu@dljczb.com
tousu@dljc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