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生产经营类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6090998)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类车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M2026090998),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东莞市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概况:结合今年各部门使用需求,为满足在工程项目生产施工方面的需要,经与工程管理部门和施工班组研究讨论,结合公司年度预算,拟采购5座皮卡车 2台、5座皮卡车(带照明顶灯) 1台、5座新能源皮卡车 2台、5座新能源小型SUV 2台、7座交接试验车3台,共10台车。
(二)项目等级: 二级
(三)项目类别:物资类
(四)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 220万元。
(五)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六)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七)实施地点:东莞市
(八)合同签订:本项目由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将由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对应中标人签订合同,结算相关费用。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物资品类 | 标的概算金额 (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概算金额 (万元) | 最高投标费率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生产经营类车辆采购
| 车辆
| 220
| 1 | 5座皮卡车 自动档 | 42 | 1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2 | 5座皮卡车 带照明顶灯 自动档 | 23 | 100% | ||||||
3 | 5座新能源纯电皮卡车 自动档 | 53 | 100% | ||||||
4 | 5座新能源 小型纯电SUV 自动档 | 36 | 100% | ||||||
5 | 7座交接 试验车 自动档 | 66 | 100% |
(二)物资清单
标包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金额 小计(万元) | 最高金额 限价(万元) | 成交 家数 |
1 | 厢式皮卡车 | 5座皮卡车 自动档 | 辆 | 2 | 21 | 42 | 42 | 1 |
2 | 厢式皮卡车带照明顶灯 | 5座皮卡车 带照明顶灯 自动档 | 辆 | 1 | 23 | 23 | 23 | 1 |
3 | 新能源厢式皮卡车 | 5座新能源 纯电皮卡车 自动档 | 辆 | 2 | 26.5 | 53 | 53 | 1 |
4 | 新能源 小型SUV | 5座新能源 纯电小型SUV 自动档 | 辆 | 2 | 18 | 36 | 36 | 1 |
5 | 交接 试验车 | 7座交接 试验车 自动档 | 辆 | 3 | 22 | 66 | 66 | 1 |
备注: 1.以上限价均为含税价 2.投标人负责为所供应车辆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完成上牌,取得正式号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确保车辆可合法上路行驶。 3.合同总金额包括购车费、送车费、购置税、上牌费、保险费等。 4.其他说明:(1)保险费包含首年交强险、车船税、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保额);(2)合同总金额为固定金额,销售方将确保最终提交的发票及完税凭证等票证总额与合同总金额一致;(3)赠品:防爆膜、地毯、行车记录仪、灭火器、安全锤。 | ||||||||
合计 | ¥220万元 | |||||||
(三)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投标费率≤100%,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
(2)投标费率< 85.00 %的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否则将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
2.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金额=最高单价限价×数量×中标费率。其中,上述结算金额已包含增值税费,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13%计算。车辆提交后,经采购方验收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领到车辆牌照,收到供货方提供的全额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3.供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具体实际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4.质保期要求:投标人应对其所售车辆在到货后提供不少于 2 年的“三包”质量保证。质保期内如发生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坏,投标人应免费更换或检修;如发生非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坏,投标人应及时提供维修部件,并按最近的南网中标价提供。
(四)相关要求
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合同要求供货、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按照《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建物资投标人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扣分处理。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订单后24小时内盖章确认是否接单,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此条款接单达到两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该投标人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投标资格。
2.车辆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 | 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5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6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7 |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8 |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条件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所投全部车辆产品型号须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公示,纳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管理,保证车辆合法上牌、上路、合规落户。投标人可为车辆生产企业或具备合法供货能力的经销企业,投标时须提供: 1. 所投车辆对应工信部公告公示查询截图或合法有效承诺函(二选一); 2. 承诺所供车辆全新正品、来源合法、可正常办理上牌及所有合规手续。 3.承诺函格式自拟。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2日2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29日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网址:)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3.重要提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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