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燃料公司广东燃料公司2027--2028年劳务外包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9-1-170)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燃料公司广东燃料公司2027--2028年劳务外包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燃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华能广东燃料有限公司
2.2项目概况:为保障华能广东燃料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有序展开,委托第三方机构为我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
2.3招标范围:投标人派驻合适的项目服务人员(以下简称:派驻人员)到广东公司提供服务,派驻人员应遵守广东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主要工作包括统计管理、资金管理、行政管理、总账会计、会计核算、计划管理、口岸管理、单证管理及保洁服务等工作,每项工作派驻不少于1人,总服务人数不少于9人。
2.4项目规模:华能广东燃料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在汕头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是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二级产业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煤炭进口贸易业务,全面保障华能系统内沿海地区电厂煤炭供应。广东公司设综合部、业务部、财务部等三个部门。本项目是根据广东公司经营管理需求,派驻合适的项目服务人员到广东公司提供服务,总服务人数不少于9人。
2.5服务期:自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劳务外包服务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形式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2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9月30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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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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