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中南海品牌零售终端市场信息跟踪调研及宣传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00702Y)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中南海品牌零售终端市场信息跟踪调研及宣传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00702Y),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围绕卷烟零售终端市场,通过建立一批具有代表性和配合度的核心终端,开展市场信息跟踪调研和宣传维护,搭建起品牌与零售终端间的信息传递通道,营造良好的客情关系,有效利用零售终端进行客情维护、信息跟踪调研,同时根据品牌需求,开展品牌宣传、展示推广和市场培育活动。根据重点销区城市分布及其辐射范围,将本次调研及维护活动分为5个区域,在各区域内,每城市信息跟踪调研项目及其它宣传维护项目开展活动终端数量,根据信息采集和产品宣传维护需求制定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单位)简介)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企业(单位)2019年10月、2019年11月、2019年12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法律规定无需缴费的,需提供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7月24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07月31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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