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410/26-QT-002)
一、招标条件
江苏华电赣榆LNG接收站项目接收站工程化验室能力建设一体化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期限3年,暂定自2026年12月1日起,至2029年11月30日结束。因招标人具体试生产日期未定,且化验室CNAS许可需要投产成功后才可启动、认证周期较长,因此即便合同期结束投标人驻场人员撤场,但CNAS许可服务工作仍由服务商继续提供、直至认可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项目管理-接收站工程化验室能力建设一体化服务(CHDTDZ410/26-QT-002001):化验室生产准备、分析/取样/化验/计量/环保设备仪器维保和日常运行作业、CNAS认可咨询、LNG船计量、计量器具管理、周期盘库、上岗培训指导等能力建设一体化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中国大陆已投产LNG接收站项目分析化验室运行或维保的外委承揽业绩,且该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业绩服务范围须包含LNG在线取样分析小屋或实验室离线气相色谱仪;②业绩合同含税金额≥20万人民币/年或总含税金额≥50万人民币。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或工作要求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对应每个合同至少1张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履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9-17 14:30到2026-09-24 16: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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