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金鼎山西煤机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公司日常生产用水性漆一批入围(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365-ZB-260939656、SXMTZB26102H-194(G)/C/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金鼎山西煤机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公司日常生产用水性漆一批入围(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B365-ZB-260939656、SXMTZB26102H-194(G)/C/001)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金鼎山西煤机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金鼎山西煤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金鼎山西煤机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公司日常生产用水性漆一批入围(第2次招标)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水性环氧脂防护漆(第2次招标)
标段(包)内容:共1项,详见附件。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执行标准 |
1 | 水性丙烯酸树脂涂料 (水性环氧脂防护漆) | 煤机白 | kg | 110000 | HG/T4758-2014 GB 30981.2-2025 GB/T 38597-2020 |
2.3 交货地点: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金鼎山西煤机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公司。
2.4 交货期:合同生效起18个月内或数量执行完毕,先到为准。分批次供货,每批次收到供货需求后7日内到货。
2.5 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质保六个月。
2.6 入围投标人数量:每标段入围2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水性环氧脂防护漆(第2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该标段全部招标货物的供货资格,须满足以下任一情形:
(1)投标人自身为全部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自身仅为部分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须另行提供未覆盖的其余每一项招标货物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为非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全部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制造商投标的,以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填写的制造商单位为准认定为制造商;
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提供该标段任意一种货物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如合同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可提供相应的辅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协议、买方出具的证明等,辅助证明材料至少需加盖买方单位的公章或买方单位使用部门或车间章;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9月17日18时00分至2026年9月22日18时00分;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在“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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