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立车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数控立车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数控立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数控立车
2.2 招标编号:ZC26G230345
2.3 数量:本次招标供货清单见表1
表1供货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数控立车 | 1台 |
2.4 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户现场。
2.6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资质要求:无;
3.3 财务要求:
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投标企业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投标人为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报表;
3.4 业绩要求:无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经销商(代理商)投标,若生产制造商只通过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的,经销商(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说明,未提供相关说明的,投标将被否决。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其所投主要产品(数控立车)须取得相应制造商对本项目正式授权(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并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授权,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可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所投数控立车的原产地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为线上与线下同时开标,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之间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和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不接受投标人任何解释,视为串标,并否决投标,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其他情况的澄清和解释无法被评标专家认可的,将按此条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6)投标文件密级,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密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人应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6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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