钼酸铵生产过程中钼的综合利用及产业化研究——氨浸渣烘干项目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TXA-261022041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渭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OTXA-2610220414 )为企业自主采购自愿公开招标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招标人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陕西有色电子招采平台(www.yousergroup.net)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氨浸渣烘干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为钼酸铵生产过程中钼的综合利用及产业化研究——氨浸渣烘干项目设备购置,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钼酸铵生产过程中钼的综合利用及产业化研究——氨浸渣烘干项目设备购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钼酸铵生产过程中钼的综合利用及产业化研究——氨浸渣烘干项目设备购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3.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为电磁加热烘干炉系统制造商,须提供能够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设备全部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环保标准;
4.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
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足资金实力与项目履约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7.关联关系声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须自查是否与招标人为关联方,是关联方的,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声明。未声明的,中标无效,中标人顺延为下一名中标候选人。须提供关联关系声明函。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09-15 9:30至2026-09-21 17:00(北京时间)。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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