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区直管公房安全鉴定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JZ-GCZB-2026-007B01)
项目所在地: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区直管公房安全鉴定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宝鸡市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各区直管公房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区直管公房安全鉴定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市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区直管公房安全鉴定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2025年年度报告;
2、企业资质:投标人为陕西省内企业的,须具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投标人非陕西省内企业的,须具备企业所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并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提供备案证明);
3、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财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第三方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6、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9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9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信誉证明:①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9月-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行贿罪查询截图;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8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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