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希望有限责任公司临建营地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东方希望有限责任公司临建营地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0310-ZBZX-工程-20260182
招标代理人:
日 期:2026年 9 月 11 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东方希望有限责任公司(Товарищество с ограниченной ответственностью)(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包号 | 项目名称(标段/包) | 内容 |
01 | 东方希望有限责任公司临建营地工程施工 | 具体详见招标问文件“第八章 技术规范书” |
备注: | ||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阿斯塔纳能源生态园项目
1.2.项目规模:生活垃圾处理1500t/d,配置2台750t/d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配置1台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和1台50MW发电机。
1.3.项目厂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斯塔纳市主城区东北向,拜科努尔区229号区域,距离主城区约12km,位于当地主导风向下风向(当地主导风向为西南风)。
1.4.总用地面积:15公顷。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
4.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为:临时办公区建设、测量基准点布设、临时围挡建设及临时用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4.2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5、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企业经营所在地注册的合法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哈萨克斯坦Ⅲ级及以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许可证。
(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施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3、投标人资信情况
(1)各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
(2)所承担工程在近一年内没有发生过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3人以上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记录;
(3)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所有外文资格证明文件、资质证书、第三方证明文件,均须随同原文一并提交中文译本,译本须办理公证机构出具的译本与原本相符公证书。仅加盖翻译公司专用章、未办理译本公证的翻译件,与原文一同按无效文件处理。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6年9月12日09时00分至2026年9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7.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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