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及评审框架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9-1-00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及评审框架服务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承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的工作需要,本次采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框架服务,总计需要提供5次单项风电、光伏项目或战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
2.2 服务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区域。
2.3 采购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华能集团管理制度等要求,完成河北省张家口市区域新能源单一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风电、光伏项目(包含升压站及外送线路等)、战新项目(如风储热氢一体化项目含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制氢站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等,相关报告需通过有关会议审查和行政审批,最终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投标人需开展现场调查,与当地政府沟通并取得对方支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直至取得批复文件的全过程所有工作,招标人不再提供任何相关数据和资料及政府沟通协调工作。总计需要提供5次单项风电、光伏项目或战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标段属于框架采购,统招分签方式,中标单位与各项目公司据实结算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9-10 08:30:00起至2026-09-20 13:59: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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