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218/26-QT-001)
一、招标条件
华电喀什新能源有限公司储能电站维护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委托运营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新疆喀什市、巴楚县、莎车县。
2.2项目规模: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喀什50万/200万千瓦时储能场站、巴楚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5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场站、莎车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场站)。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1年(暂定:2026年9月5日-2027年9月4日,具体以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华电喀什地区独立储能项目4个储能电站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站内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检修工作。其中包含喀什地区独立储能项目6人(1名检修负责人、兼职1名安全员、4名检修工);巴楚县储能项目6人(1名检修负责人、兼职1名安全员、4名检修工);莎车县储能项目5人(1名检修负责人、兼职1名安全员、3名检修工)。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生产运营-华电喀什新能源有限公司储能电站维护服务项目(CHDTDZ1218/26-QT-001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3个100MW及以上光伏场站整体运维业绩,且所有业绩的总装机容量合计不低于1000MW。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9-10 10:21到2026-09-17 18: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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