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资本天成租赁2026-2027年驻场代表服务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9-1-06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资本天成租赁2026-2027年驻场代表服务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运营期风电和光伏项目的资产管理水平,积极整合产业资源并充分借助产业服务机构的现场监督和管理能力,以更加全面、及时地掌握承租人的经营状态和资产真实运行情况,积极应对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建议聘请专业机构为运营期风电和光伏项目提供驻场管理服务,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选派驻场人员对项目现场开展阶段性或长期性监督和管理工作,覆盖现场管理与优化、专项评估与判断、过程监督与管理、结果评价与验证、管理赋能与完善、资源协调与对接等内容。通过驻场管理服务的实施,稳步增强公司产业能力,持续强化资产管理的精细化和差异化程度,为资产安全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
2.2 服务地点:全国。
2.3 采购内容:
由投标人委派驻场人员为我司提供以下服务:
(一、现场管理与优化
关注项目现场运行情况,识别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可改善空间,并提出书面优化建议。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踪项目发电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异常。
2.监测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分析变化情况及损失原因。
3.监督和跟踪现场故障及缺陷处理情况。
4.跟踪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执行进度和偏差原因。
5.对比项目与同区域同类电站发电表现。
6.分析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二、专项评估与判断
(一)方案可行性评估。对各项整改方案、技改方案、必要性试验方案等进行可行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1、评估方案技术路线是否合理、能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评估方案预期效果是否合理;
3、评估方案实施条件是否具备(资金、人员、设备到位情况);
4、评估方案工期安排是否合理;
5、对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或风险提出优化建议;
6、提交专项评估意见书。
(二)报告审阅和判断。对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各类检测、分析、评估报告进行独立审阅和专业判断,包括但不限于:
1、判断分析结论是否客观、全面;
2、判断检测结果是否准确反映了设备真实状态;
3、结合现场实际运行数据,验证分析结论与现场情况的一致性;
4、对存在疑问的结论提出质询,必要时建议补充检测;
5、提交专项评估意见书。
三、过程监督与管理
(一)项目作业监督。对项目消缺整改、技改、提质增效、管理提升、必要性试验等各项工作的进度、质量进行过程监督,包括但不限于:
1、对照方案节点,跟踪执行进度,对偏差及时预警;
2、监督关键工序/操作是否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
3、监督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闭环;
5、提供过程监督报告、整改跟踪闭环记录。
(二)第三方作业监督。对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现场作业(检测、评估、咨询等)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
1、跟踪第三方机构现场作业流程,确保操作规范;
2、核查样本数量、检测方法是否符合作业方案;
3、对关键检测环节进行见证;
4、记录作业中的异常情况及偏离项;
5、提供过程监督报告、整改跟踪闭环记录。
四、结果评价与验证
对业主方/运维方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各项工作结果进行独立评价,验证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整改前后的对比数据(发电量、故障率、功率曲线等);
2、分析实际效果与方案预期之间的偏差及原因;
3、对于未达标的成果,分析原因并提出后续改进建议;
4、出具独立的结果评价报告。
五、管理赋能与完善
就项目现场管理体系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向甲方提出建议和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向业主方提出,并予以必要的指导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
1、评估现有管理制度完整性和执行有效性(巡检制度、检修规程、应急预案、培训体系等);
2、监督、指导业主方/运维方按要求开展日常运维管理工作;
3、评估运维改善程度及其对发电量的实际提升水平;
4、如业主方现有运维方持续不达标,结合驻场观察记录,向甲方提出更换建议;
5、提供运维管理改善评估报告。
六、资源协调与对接
基于现场实际,经甲方同意后,协助业主方协调与设备厂商、运维方、电网等各方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1、协调甲方委派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与业主方之间的工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协助业主方与电网就并网运行、调度考核、必要性试验要求等事宜进行沟通;
3、协助业主方与厂商就技术责任界定、整改方案等进行沟通;
4、视需要推荐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商资源(如运维方、技改服务商等)。
七、其他
甲方要求的其他与资产管理及项目运营相关的合理工作事项
(驻场代表提供的各类检测报告评估反馈结果及其出具的其他专项报告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2.4 服 务 期: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全部执行完毕之日止,以先到达者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内检测项目应包含风电和光伏。
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或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且证书内检测项目应包含风电和光伏。"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业绩:1)202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陆上风电或集中式光伏驻场代表相关业绩(业绩类型包括驻场代表或业主工程师或其他表明对项目存在阶段性/过程性管理的业绩等),合计业绩容量不低于50MW,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其中至少包含合同首页、能反映满足资格条件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202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陆上风电项目和1项集中式光伏项目现场检测相关业绩(业绩类型包括技术尽调或咨询或检测等),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0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9月17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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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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