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220/26-QT-001)
一、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华安供电公司2026至2029年生产委托运营管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华安)供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
2.2项目规模:为华电(华安)供电有限公司采购生产运行、设备维护、客户服务等工作所需的运行维护服务。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3年(计划于2026年10月19日开始,截止至2029年10月18日)。
2.4招标范围:为华电(华安)供电有限公司采购生产运行、设备维护、客户服务等工作所需的运行维护服务。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生产运营-供电公司2026至2029年生产委托运营管理(CHDTDZ1220/26-QT-001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发电企业或供电企业的生产运维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盖章签字页和合同签订日期页等内容),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对应业绩项目的正式结算发票扫描件(该业绩多张发票合计票面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8%,发票数量不作限制,以累计总额为准)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9-10 10:59到2026-09-17 18: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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