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221/26-QT-001)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委托运营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委托运营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亚尔镇吕宗村4队
2.2项目规模:2×350MW。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本项目计划用工51人,供热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服务期限分两部分,其中长协用工19人,服务期限为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季节用工32人,服务期限为2027年10月20日-2028年3月31日。
2.4招标范围: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委托运营服务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固定单价,本项目需用工配置总人数51人,其中长协用工19人,季节用工32人,人员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具体时间进行工作,主要负责供暖设备运行、维护、巡检、配合水质化验、入户回访、入户测温、热费征收、停暖/复暖办理、数据统计、系统录入、供热面积稽核、配合客服中心运营、配合调度中心工作、水力平衡调整工作、节能调整、指标分析、查漏、注水排气、过滤网清洗、运行缺陷上报等工作,如因投标方技能水平不足而增加的人员,项目的费用不增加;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生产运营-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委托运营服务项目(CHDTDZ1221/26-QT-001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满足如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供热设备运行业绩;
(2)供热设备检修维护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9-10 11:21到2026-09-17 18: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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