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5/26-QT-001)
一、招标条件
华电格尔木储煤场项目初步设计(含勘察)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
2.2 项目规模:堆存能力50万吨,主要包括2座条形储煤场及配套设施。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设计方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详勘报告。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陆域堆场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含勘察)服务(CHDTDZ1185/26-QT-001001):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华电格尔木储煤场项目红线范围内全部储煤场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的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及全过程配套咨询报批服务,所有工作须严格执行国家、煤炭行业最新标准规范、国家强制性条文、行业安全性评价要求及华电集团管理制度,完成项目详勘及初步设计,出具详勘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总承包项目技术规范书和配合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服务,全过程包含专家审查、论证、修改、报批及后期配合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或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甲级或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9.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单座煤棚跨度≥120米的储煤场项目设计的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9-09 10:12到2026-09-15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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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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