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学采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方为国家高速列车青岛技术创新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声学采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面向轨道车辆车内振动噪声舒适性、钢轨等基础设施引发的车外噪声排放影响等研究场景,建设振动噪声测试基础平台。声学采集系统至少具备5项功能:多测点同步噪声采集、宽频带与宽量程覆盖、噪声源故障排查、异响和声泄漏检测、稳定信号保障、数据分析与导出等,能够满足轨道交通载运装备实车运行工况下车内、外等各关键测点的噪声数据采集需求。
数量:1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4.30万元人民币(含税);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投标方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个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3.3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对该项目的授权书;
3.4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无重大不良的诉讼记录(出具承诺函);
3.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上述网站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导出的完整版“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非网站截图,报告生成日期应为报名截止时间前30日内)(需注明查询时间,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有缺漏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6被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投标人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响应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承诺函);
3.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或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投标方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标注复印无效的,必须提供原件。);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在(线上售标)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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