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金城实验中学(北京市第八中学兰州分校)2026年常态化录播设备+AI课堂分析系统装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市金城实验中学(北京市第八中学兰州分校)的委托,对兰州市金城实验中学(北京市第八中学兰州分校)2026年常态化录播设备+AI课堂分析系统装配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XH-2026-277
2.项目名称:兰州市金城实验中学(北京市第八中学兰州分校)2026年常态化录播设备+AI课堂分析系统装配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3万元
5.采购需求:录播设备+AI课堂分析系统 1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达到使用标准
7.项目是否预留中小企业:不适宜预留,预留比例0.0%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及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5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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