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000/26-QT-145)
一、招标条件
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台680MW燃煤机组3至4号机组输灰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39号
2.2项目规模:2×680MW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3、#4机组计划施工工期各28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二期2台680MW燃煤机组3至4号机组输灰系统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1)或2):
1)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投运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国内3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先导输灰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3)提供技术协议(包含工作范围,先导阀、滤阻器或阻灰器或DR单向阀的供货清单)、具有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节气率不低于50%的性能验收试验报告及先导阀的产品检测报告。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9-07 16:18到2026-09-14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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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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