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人民医院乙状结肠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沈丘县人民医院乙状结肠镜项目,采购人为沈丘县人民医院,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沈丘县人民医院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响应人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6]-0904
2.项目名称:沈丘县人民医院乙状结肠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0万元;最高限价:20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定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制造商)的,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为非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关说明;
(2)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为非医疗器械的,应提供产品相关非医疗器械说明;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9月8日09时00分至2026年9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需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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