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安全阀(核级)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9-2-044-0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招标条件
本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安全阀(核级)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厂址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2.2规模:/。
2.3标段划分: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安全阀(核级)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交货地点:DDP项目现场;质保期:设备交付开始直至机组临时验收证书(PAC)+18个月(提示:设备陆运到现场将经过霞浦县南岐山隧道,该隧道限重55t,限高5m)。
2.5交货期:华能霞浦压水堆一期第一批2028-04-27FCD+13个月;华能霞浦压水堆一期最后一批2029-02-27FCD+23个月。
2.6招标范围: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安全阀(核级)设备,共计采购191台/套以及配套附件、调试备件、运行备件、易损件和相关服务等。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质保等级QA1~QA3;安全等级SC-2~NC(S);抗震等级1A/1I/NS。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制造和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需要具备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及制造许可证(含许可活动范围表),如果已向国家核安全局提起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申请且已被受理,视同满足。持证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取证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即视为证书有效。
3.3.2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3年-2025年。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9月1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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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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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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