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校园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五号教学楼中央空调管道及
设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2026-08-0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音乐学院校园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五号教学楼中央空调管道及设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680000元;最高限价: 504346.76元;招标人为西安音乐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是为西安音乐学院校园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五号教学楼中央空调管道及设备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校园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五号教学楼中央空调管道及设备改造项目,最高限价:504346.76元;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校园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五号教学楼中央空调管道及设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acc.mof.gov.cn 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
2026 年 2 月 1 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8 月(含 8 月)以来任意时间段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提供证明;零报税的提供申报成功的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将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上述凭据或证明的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8 月(含 8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10.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1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供应商及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可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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