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酒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9月2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HXR〔2026〕114号
项目名称:酒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5万元
最高限价:¥55万元
采购需求:酒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水质检测设备采购;具体技术参数及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2)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6)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获取参与流程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