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广电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清华路33号(清华路与长庆街交汇)
房屋整体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广电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清华路33号(清华路与长庆街交汇)房屋整体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阳光名家办公楼2楼右侧)或邮箱hxzxjl@126.com(恒信咨询吉林首字母)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09 月24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X-ZB-2026-71
2、项目名称:吉林广电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清华路33号(清华路与长庆街交汇)房屋整体租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租底价:600000.00元/年
5、采购需求:吉林广电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清华路33号(清华路与长庆街交汇,产权面积1172㎡)房屋整体租赁。(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6、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7、租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不允许转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6 年 09 月 02 日至 2026 年 09 月 14日
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分至16 时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阳光名家办公楼2楼右侧)
3.方式:(1)现场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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